7月21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一名16岁的女孩向法院提起公诉。说起这起案件,办理此案的公诉人员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假期到了家长要多关心孩子的假期生活,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不要让孩子因为一时的冲动做错事,给自己的未来留下阴影。
小倩(化名)和小美(化名)都是刚刚16岁的少女还在上学,寒假期间,在朋友的带领下,两人第一次进入酒吧、迪厅这样的娱乐场所,刺激的音乐,耀眼的灯光,穿着打扮时尚的男男女女,这一切都强烈刺激着小倩和小美两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从此以后,每逢周末小倩和小美两人都会应朋友之约,去迪厅或酒吧娱乐。 2015年3月初的一天晚上,小倩和朋友小美两人来到赛罕区某迪厅,跟一群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一起跳舞。
期间,小倩和小美两人来到迪厅边上的卡座休息,不一会儿卡座里就坐满了人。就在此时,一名30多岁的男子来到卡座,朋友介绍说对方是搞工程的大老板,要请大家喝酒,之后那个人拿着钱就去买酒了,顺手把装钱的包放在小倩和小美身边。小倩就坐在包的旁边,看着身边的包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偷包里的钱。于是小倩利用身体遮挡,在别人不注意的情况下,把手伸到包里,摸着一沓子钱。小倩抓了一把,之后起身拉起身边的小美就离开了迪厅。
小倩拿到钱后也不敢看,放在衣服口袋里出门就打了一辆车,还没回到家,她手机响了,朋友打来电话,让小倩和小美立刻回到迪厅,小倩害怕,但是更怕这个电话中的朋友,小倩知道对方是“混社会”的,如果不听话以后自己更要倒霉,小倩把自己偷钱的事情跟小美说了,两人商议了一下最终还是回到了迪厅。回到迪厅后,果真那个大老板称自己丢了钱,一开始小倩拒不承认偷钱,没想到迪厅有监控录像,调出监控录像后,小倩不得不承认自己偷钱的事实。对方报了警,小倩当晚就被警察带走了。
办理此案的检察院公诉人员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经过与小倩交流,得知她的家庭条件不是太好,但是出入迪厅、酒吧这样的地方,需要消费不说,穿更好的衣服,做更时尚的发型也都需要钱,小倩的家里不可能满足她的需求,因为虚荣心的原因,小倩动了偷钱的念头。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将此案提起公诉。(记者 徐达明 通讯员 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