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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七大活动丰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
内蒙古新闻网  15-08-12 16:46 打印本页 来源:兴安日报 
 

  兴安盟创建办、兴安盟民委近日联合发文安排部署2015年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创意的一系列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为载体,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就,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具体开展七项活动:

  一是开展好全盟首届民族团结进步“好家庭”“好邻里”事迹宣传。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对全盟首届60个好家庭”“好邻里”进行集中宣传,用身边鲜活的榜样激励人、鼓舞人、引导人。

  二是做好“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十佳窗口单位”风采宣传。在公开投票的基础上,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窗口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是组织好“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专题短片”和“兴安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宣传片”的展播。通过“点”与“面”的宣传,全面展示我盟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典型经验和示范盟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是做好全盟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申报、评选、命名、表彰、宣传活动,在全盟再次掀起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热潮。

  五是充分发挥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村级活动中心、社区大讲堂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通过文化下基层、文化进社区等群众文艺活动,进一步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六是组织老干部宣讲团、青年志愿者宣传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万家活动。

  七是开展好以各族群众对民族政策法规的知晓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为主题的调研活动。重点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和宣传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行署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闵钟菊)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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