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鄂伦春人的针和线
作为狩猎民族,鄂伦春族的物质文化特征曾经以兽皮文化和桦皮文化为典型。各种形制和各种用途的兽皮制品、桦皮制品都要用针和线缝纫。
在没有与外界的交换时,大约距今400多年前,鄂伦春人使用的针有骨针和木针两种,骨针在我国当属新石器到青铜器时代文化中常见之物,鄂伦春人制作骨针,是把狍子的小腿骨削成长约6厘米一头很尖的细骨棒,即成骨针。最初的骨针也许没有针眼,是在针身刻一线槽,使用时先用针缝穿,再把线从线槽上引过去,然后把针和线一块拽过来。这样的针使用起来十分费力,慢慢地,人们在针上发明了用针眼引线的便捷方法。木针与骨针相似,用松木做成,两种针的使用时间大体一致。随着交换,妇女们换到了钢针,可以更为精致地制作缝纫各种皮袍、皮裤等等了。但骨针和木针仍被用来缝纫较厚较硬的物品。
线有筋线和鬃毛线两种。筋线直接取自狍、鹿的筋。先把筋晾干,然后用木锤砸出纤维,把两股搓合成线,30厘米为一段,每次搓出很多,顺长理好系成—结备用。用筋线缝制皮制品非常结实,衣服刮烂磨烂了,缝纫处也不会开线。鬃毛线通常用马的鬃毛来做,两三色鬃毛合在一起搓成线,很好看。用它来缝纫桦皮、柳苇、鬃毛制品很耐用,着水也不会沤烂。(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