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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的“安保部” 有没有罚款权?
内蒙古新闻网  15-08-17 08:57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近日,记者在途经呼和浩特市一家写字楼的一楼大厅时,看到这样一条通知:严禁在写字楼内张贴任何广告,违者罚款3000元——安保部。那么,写字楼的安保部是否对张贴广告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罚款呢?就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内蒙古慧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攀表示,罚款的权限是由法律来设定的,不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想罚款就可以实施罚款的行为。罚款权属于行政权,只有行政管理部门才有这项权利。作为写字楼的安保部门,没有权利对张贴广告者进行罚款。 (祁晓燕)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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