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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首例非正常上访案二审维持原判
内蒙古新闻网  15-08-17 16:29 打印本页 来源: 阿拉善日报  
 

  8月13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对全盟首例非正常上访案件上诉人(一审被告人)张月琴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月琴系阿左旗巴润别立镇上海嘎查牧民,因草场占用一事,自2010年11月起多次到巴润别立镇政府、阿左旗政府及北京上访,盟、旗、镇地方政府均对其诉求进行了答复和处理,然而,张月琴以各种理由拒不接受。2012年3 月29日,国家信访局对张月琴上访事项依法终结。2015年4月,张月琴仍以同一事由先后17次到北京市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机关训诫8次、行政拘留2次,被阿左旗公安局行政拘留6次。期间,巴润别立镇政府接访工作人员多次到北京进行接访及劝返,张月琴却对接访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并拒绝返回,向接访工作人员索要钱财,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2015年6月5日,阿左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依法判处张月琴有期徒刑2年,张月琴不服,遂向阿盟中院提出上诉。阿盟中院审理认为:张月琴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周桐 通讯员安娜)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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