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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1个旗县区成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
 

  原标题:11个旗县区成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经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共同审核,确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青山区等11个旗县(市、区)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同时,阿拉善盟1个地级市,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包头市达茂旗等14个旗县(市、区)被确定为自治区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

  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尽快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的重要作用,通过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方式及时主动掌握辖区内居民遭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及时开展急难救助,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要健全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制定完善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地要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试点工作。要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积极搭建救助资源与救助需求信息对接平台,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救助资源、慈善救助项目、社会爱心捐贈、群众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记者霍晓庆 实习生李梦雪)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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