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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检察院“四抓四提高”提高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
内蒙古新闻网  15-08-25 15:5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今年以来,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会议精神,科左中旗检察院侦监科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将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不断提高侦监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抓好各类规范的学习和提炼,不断提高侦监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自高检院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后,左中院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召开了动员会,侦监科及时在干警中作了进一步的宣传和动员。确定了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做到熟练掌握,灵活运用。同时,对涉及侦监业务的各类规范予以梳理,干警做到了然于胸。

  二、抓好审查逮捕案件的对照检查,不断提高侦监案件的质量。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高检院和自治区院确定的13个方面的整治工作重点,结合科学发展抽样评估要求。左中院侦监科对照检查,从细节着手,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及时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高了侦监案件质量。

  三、抓部门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侦监工作执法公信力。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左中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结合以往的工作制度及时形成规范性文件,先后制定了《关于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规定(试行)》、《关于逮捕必要性双向说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及《捕后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重点解决立案监督线索发现难、监督活动不规范等问题,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防止恣意执法。今年4月份,左中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作出不批捕情况与侦查机关召开了听证会,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证明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与侦查机关达成了共识,对规范侦查监督工作,加强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减少因化解刑事案件产生的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同时,将干警作风建设放在首位,严禁私下与律师和当事人接触,坚决反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提高执法公信力建设。

  四、抓好跟踪监督工作的落实,提高监督水平。左中院侦监部门非常注重审查批捕案件的跟踪监督工作,对已经批准逮捕的案件,及时跟踪监督,掌握侦查机关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撤案、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况。对因负案在逃等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定期与侦查机关交换信息,督促侦查机关加大抓捕力度。对作出不批捕决定的案件,监督执行机关及时释放被拘留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证据不足不批捕的案件,跟踪侦查机关的补查情况,督促及时重新提请批准逮捕。(通讯员:王丽红)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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