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包头东河区社保为断保者及时续保
“我到11月就够60周岁了,想办退休,可养老保险费只缴到2001年,怎么办呢?”
王大爷,1973年参加工作。2001年单位破产后,他就靠打零工来维持生计。由于工作不固定,多属临时性,收入也不稳定,因此,从2001年开始,他一直没有缴过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王大爷“断保”啦!目前,王大爷很着急,因为他马上就达到退休年龄,可还存在欠缴问题。因此,补缴养老保险费成了他的头等大事。
实际上,在包头市东河区社保中心的业务大厅内,像王大爷这种前来咨询、要求“补费”的人还很多。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除了一一解答外,不得不列出一个步骤:第一步,拿着原始工作档案到档案管理窗口进行审核;第二步,审核无误后再到稽核处确认补缴时间;第三步到缴费处缴费,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清单。
在包头市的东河区,由于历史原因,有许多原企业职工因为企业倒闭、性质变更等情况,不得不中断了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现在,这些人大都到了退休年龄,就形成了集中补缴现象。
东河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分析,临近退休年龄着急补缴的人群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原来参保的企业职工,由于种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费;第二种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国有企业职工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第三种是与各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从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并已脱离原单位的城镇劳动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这些“断保”到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东河区社保中心在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的基础上,从政策解读入手,努力为参保群众排忧解难,抽调出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力争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以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1-7月,东河区社保中心已经为符合政策规定的228名临近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补费”手续,稳定了“断保”群众的情绪,同时,也提高了东河职工群众的参保、缴费积极性。(李忠颖戴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