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居民医保2016年度参保核定即将开始
内蒙古新闻网  15-08-28 10:59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昨日从回民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8月12日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15]142号)文件,回民区提前开展参保核定宣传工作,将居民医保政策广为宣传。

  据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生育分娩医疗待遇和意外伤害医疗待遇,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为减轻患大病居民个人负担,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统筹标准按人均35元筹集,其中城镇参保居民原每人每年20元的大额医疗费全部用于大病补充保险,不足部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每人15元的标准划入大病补充保险基金。居民不再另行缴费。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个人负担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3至5万元报销60%,5至8万元报销70%,8万元以上报销90%,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10万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23万元。

  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用于全市户籍范围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本市大中小学校在册学生(不限户籍)。而且,居民医保实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201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老年人每人每年190元,新生儿和在册学生每人每年70元,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的参保核定和缴费期。

  在报销比例方面,居民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一、二、三乙、三甲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均比过去有了大幅提升。

  为满足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在我市各大定点医院实现直接报销,缓解了个人资金垫付的压力,解决了医疗费用报销来回跑腿的问题。只有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医院和外地医院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责任编辑 张睿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守护草原平安
花海醉游人
套马汉子
夏天到草原来看云
油菜花田赏美景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油菜花开
盛夏草原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