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个多月的长途跋涉,通过对被告人的多次疏导教育,近日,阿右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长达9年的民间借贷纠纷。
2007年,被告鲁某向原告姚某借款人民币30万元做生意,并签订了借款合同。鲁某在收到30万元后,却未按约定支付本金与利息,并在陆续偿还17万元后返回宁夏老家,对剩余欠款置之不理。姚某多次到宁夏索债未果,于2015年6月将鲁某诉至阿右旗人民法院。
办案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开始送达工作。然而从送达工作进行初始,办案法官就几次吃到了“闭门羹”。首先是电话联系不到鲁某,办案法官只得前往鲁某的住所地宁夏某县进行送达和传唤。经过多方打探,办案法官终于找到了鲁某临时工作的公司,得知鲁某现从事长途运输工作,而鲁某以暂时无法回公司为由拒绝签收相关法律文书,使送达陷入僵局。此时的鲁某居无定所,没有配偶,且不向其公司同事授权签收法律文书。在不能确定鲁某何时回公司后,办案法官果断联系当地法院进行委托送达。得知这一情况后,鲁某主动联系了办案法官,讲述了自己现在的窘境和困难,并明确表示自己不会按时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
虽然鲁某态度坚决,但办案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多次对鲁某进行了疏导教育,最终说服鲁某主动承担责任。随后,办案法官与鲁某约定在宁夏银川市会面解决纠纷,并当即支付部分借款。到了约定的时间,原告姚某及办案法官赶到了银川市,而鲁某的身影却一直没有出现。在多次联系鲁某失败后,办案法官坚持给鲁某发信息,探原因、问究竟,但所有联系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此后,鲁某主动给办案法官打电话,并告知法官因为工作原因他正在去往宁夏与甘肃交界处的高速路收费站,并希望原告和办案法官能前往该收费站处理纠纷。办案法官当即决定租车前往甘肃定边,在定边的高速公路服务站终于见到了鲁某,办案人员就地组织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鲁某当即支付部分欠款给原告姚某。至此,这起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乌兰柯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