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获悉,9月6日至15日,全区开展“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全力维护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整治行动中,我区交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深入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逐车登记、不留死角;及时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等问题,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以及满分或者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坚决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或者责令停止驾驶校车,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并要将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加强管理建议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排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处罚,并将经营者交由交通运输部门处理;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记者夏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