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纪实
分5批向盟市交办问题线索9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9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收缴违纪资金1480多万元——这是自治区纪委开展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简称“拍苍蝇”行动)以来交出的“成绩单”。
近年来,自治区纪委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系列专项行动(简称“拍苍蝇”行动)为抓手,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蝇贪”无处遁形,使群众深刻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享受到了反腐败带来的“红利”。
上下合力“拍蝇”,行动迟缓要问责
赤峰市林西县某村原村委会主任冯某,平日做事独断专行、一手遮天,涉嫌违纪违法,村民对其敢怒不敢言。2013年12月,冯某的问题线索被反映到自治区纪委后,引起自治区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即将冯某的问题线索交办至赤峰市纪委调查处理。经过缜密调查,专案组发现有两条线索直指冯某——一是冯某以其妻子和母亲的名义非法领取土地补偿款21万余元;二是冯某存在与另外5人串通贪腐的问题。问题查清之后,冯某最终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余5人也与冯某一起锒铛入狱。
据自治区纪委统计数据显示,全区98%以上的信访举报信、95%以上的上访群众都来自基层。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基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不加以解决,势必会严重伤害党群干群关系,进而影响党的执政根基。
2013年10月,自治区纪委决定集中开展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由此拉开了全区范围内“拍苍蝇”行动的序幕。
据自治区纪委信访室有关人员介绍,“拍苍蝇”行动重点查处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党员干部在农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惠农惠牧资金管理使用,民生工程实施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为防止专项行动流于形式,自治区纪委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做到上下联动、合力“拍蝇”:自治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出反映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的线索,建立台账,采取“挂号交办、结案销号”的方式向盟市纪委交办;自治区纪委对照每轮行动台账,对各盟市“拍苍蝇”情况进行抽查,对已解决的进行销号处理,对还未彻底解决的继续挂账督办,直至得到妥善解决;每轮行动结束后,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严肃追责、限期整改。
上下联动,合力“拍蝇”。通辽市纪委采取“五个结合”的办法剑指“蝇贪”;阿拉善盟纪委采取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严格规范案件查办程序;包头市纪委与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建立联席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合力拍“苍蝇”……
“走下去”“请上来”,严防监督者“放水”
如何保障“拍苍蝇”行动中交办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内蒙古自治区纪委“走下去”进行严格复查,“请上来”实施重点约谈,跟踪问效、传导压力,严防“拍蝇者”对问题线索网开一面、不予立案。
自2014年7月开始,自治区纪委对第一轮“拍苍蝇”行动的511件问题线索逐一排查,筛选出举报内容清晰、反映问题具体、办结但未成案的线索,派出三个复查组到相关盟市和旗县进行复查。
第一组复查的是阿荣旗某村村民张某实名举报该村“两委”在危房改造中收取每户4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费用和在“村村通”工程中收取每户27.6元工程款的乱收费问题。阿荣旗纪委的查案结论是第一条不属实,属于诬告;第二条符合“村村通”工程60%款项由国家支付、40%由地方自筹的规定,不属于乱收费。针对张某在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复查组重新进行了案件调查,深入举报人所在镇村,调阅有关账务账本,对相关收支情况进行调查,得出的结论和旗纪委的一致。复查组向张某反馈了复查情况,并对张某因不愿缴纳“村村通”工程款而煽动部分村民一起不交并进行不实举报的行为进行了说服教育。
第一组的复查情况是这次复查的缩影。每轮行动结束后,自治区纪委都要对办结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排查,派出复查组进行抽查复核,检查是否存在因关系网等各种阻力影响审查情况,是否存在“放水”、敷衍塞责等失职渎职行为。目前,自治区纪委已完成三轮“拍苍蝇”行动未成案线索的复查工作。
如果说督查是传导压力,那么约谈则是压实担子。
对于在“拍苍蝇”行动中不按要求办理和无故拖延交办问题线索的盟市,自治区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分批把这些盟市纪委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上来”进行约谈,要求他们深入分析在“拍苍蝇”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对其进行提醒、诫勉。
“你们在开展‘拍苍蝇’行动中,主观上是否存在畏难情绪,是否有‘放水’行为?”4月27日,自治区纪委约谈第三轮“拍苍蝇”行动中零立案、零处分的两个盟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一针见血地提出问题。
“在工作中确实有行动迟缓、成案率低的问题,我们将全力改进工作……”被约谈的有关盟市纪委负责人如实作答,坚决表态。
据介绍,在此前开展的三轮“拍苍蝇”行动中,自治区纪委已分两批约谈了“拍苍蝇”行动迟缓、成案率低的4个盟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有效压实了工作责任。
节拍保持不变,除“蝇”力求务尽
“问题线索交办下去后,各盟市纪委和派驻(出)机构一般办理时限不超过四个月。”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韩世华介绍说。
“多亏纪委的及时查处,才让我们领到了低保金。”通辽市奈曼旗某村村民毕某激动地说。毕某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低保户,却一直未领到低保金。他曾多次到村委会询问,都被种种理由搪塞。无奈之下,毕某把自己的情况向上级纪委进行了反映。通辽市纪委调查发现,原来是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某某私自截留了毕某、席某两户的低保金5276元。
在“拍苍蝇”行动中,像毕某这样的受益者还有很多……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村民张某某每每讲起“拍苍蝇”行动带给当地群众的实惠时都兴奋不已——通过“拍苍蝇”行动,张某某多次向旗纪委反映的八社社长王某某贪污社保费、粮食直补款和种子补贴款等问题得以解决,村委会免去王某某的社长职务,责令其如数退还全部违纪资金。
“对王某某案件的调查处理,让基层百姓有了主心骨,使我们更加坚定了参与监督,与身边腐败分子斗争到底的信心和决心,我为‘拍苍蝇’行动点赞!”张某某边说边树起大拇指。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效果如何,最终要靠基层群众来评判,最终要体现在群众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上。为保证专项行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纪委采取分轮进行、压茬交办的方式持续推进,在上一轮行动结束的同时,随即交办下一批问题线索,做到了一茬压着一茬交办,一轮接着一轮推进,在两年时间里,历经5轮而始终保持力度不变、强度不减,形成了波浪式的工作节奏。今年6月,自治区纪委又下发《关于“拍苍蝇”行动问题线索交办有关事宜的通知》,将线索交办方式由集中成批交办转为随时交办,力求保持定力、持续推进,做到除恶务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反腐永远在路上,“拍苍蝇”没有完成时!(通讯员 付金泉 杨旭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