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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城市防洪规划获国家批复 成自治区首个获批复城市
内蒙古新闻网  15-09-15 15:01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晚报  
 

  为提高我市防洪排涝能力,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市水务局重新修编了《包头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规划》)。14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国家黄河水利委员会于近日正式批复同意《防洪规划》,我市也成为自治区首个取得批复的城市。

  据了解,《防洪规划》规划范围西至哈德门沟、东至阿善沟,北靠大青山和乌拉山,南临黄河,面积955平方公里。该规划涉及自西向东的黄河支流哈德门沟、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东河、阿善沟,以及汇入白银湖的壕赖沟、山和源沟、蓿亥沟,流域面积3570平方公里。主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110国道以北为20-50年一遇,包兰铁路以南为50年一遇,农区为20年一遇。

  《防洪规划》的实施对我市今后完善城市防洪体系、提高堤防防洪标准、增加治涝排水工程覆盖率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将对我市“十三”五期间争取更多的上级财政资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刘磊实习生杨丽艳)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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