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购物车砸伤了顾客商场用购物卡补偿
内蒙古新闻网  15-09-16 09:57 打印本页 来源: 鄂尔多斯晚报  
 

  近日,东胜市民高女士逛街时被从扶梯上滚下来的购物车砸伤,可商场方拒绝赔钱,只肯给500元的购物卡,这让她非常不满意。

  据高女士称,上周四她带着女儿去华研尚街商城购物,在乘自动扶梯的时候,突然一辆购物车顺着扶梯滚了下来,由于怀中抱着女儿,躲避不及,结果被购物车给砸到了,但是她没看清楚究竟是谁的购物车,于是便报了警。过了一会儿,民警和商场负责人赶了过来,高女士要求打开监控查明真相,可工作人员准备打开时却发现,监控视频出现故障。高女士认为,既然商场方无法帮自己找到肇事者,那么就应对该起事件负责。

  商场负责人开始同意对此负责,他们带着高女士去医院做了检查,经诊断高女士的软组织受到损伤,并没有伤到骨头。可接下来在如何赔偿的问题上,双方产生了争执,高女士认为,自己目前身上还有多处淤伤,而且丈夫为了照顾她,不得不向单位请假,又被扣去不少绩效工资,因此,商场必须赔偿她精神损失费及丈夫的误工费等共计5000多元。可商场负责人却表示,他们只肯给高女士500元的购物卡,作为对此次意外事故的补偿,高女士若不同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发稿前,记者再次联系了高女士,她态度坚决地表示,绝不接受500元的购物卡,超市若仍不同意她的赔偿要求,就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记者袁乾)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致敬
希望的田野
排查线路
粉刷院墙
守护草原平安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
村美家美日子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