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届道德模范、助人为乐典型潘秀荣不顾自身生活艰苦,收养12名残疾弃婴,并把他们抚育成人。图为潘秀荣和她收养的女儿一起洗衣服。
全国劳动模范史建强为青少年讲解交通文明常识。
发挥道德典型正能量效应
近半个世纪以来,于化明照顾着失明的父亲、失去自理能力的母亲和瘫痪的妻子,他的事迹让人懂得了什么是责任与担当。图为于化明为老母亲擦洗。
我市充分挖掘群众身边那些“既扫自家门前雪,更管他人瓦上霜”“以博爱照亮人间,用真情传递温暖”的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孝老爱亲等道德典型,在全社会弘扬他们的良好风尚。他们凭着朴素与善良,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给予比获取更令人快乐和幸福。他们用默默的善行、持久的坚持、阳光般的温暖化解了孤独、贫困、疾病、伤痛。
在乌海,宫强早已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
作为一名交警,从警24年,即使当上了乌达交警大队的大队长,宫强始终坚持在道路上站岗、巡逻、检查,哪里交通拥堵、路况复杂,哪里就有他的身影。面对违法行为,他更是铁面无私。在宫强眼里,法律大如天,凡有人找他说情办事,他都秉公执法、一一回绝。从1997年至今,他累计纠正违章6万余次,破获各类交通肇事逃逸案60余起,其中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就有8起。
除做好本职工作以外,为了排除道路安全隐患,他还主动为四化村、梁家沟及110国道限高架周边的坑洼道路铺垫路面,方便群众出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的现象,他联系市公交公司派出5辆公交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消除了学生上下学时的安全隐患……
他连续7年资助因车祸失去父亲的姐妹俩,直到姐妹俩都考上了大学。宫强说,从当警察的第一天起,他就给自己立下了一条规矩:穿上警服就是公仆,做公仆就要为群众做好事,尽最大努力让群众满意。
宫强的事迹感染了乌海人,凡是熟知他的人内心对他充满了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