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乌兰察布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乌兰察布市2015年质量月活动启动
内蒙古新闻网  15-09-17 09:38 打印本页 来源: 乌兰察布日报  
 

  9月14日上午,由市质监局主办、市委宣传部、集宁区政府等12个部门协办的全市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集宁区中心广场举行。市人大副主任雷忠宝、副市长张翔、市政协副主席魏毅出席启动仪式.我市其他旗县市以分会场的方式在当地举办启动仪式及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在启动仪式现场,搭建了“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市”大型宣传展板和群众签名台,并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全市质监工作宣传片。设置了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市民、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咨询服务;市质计所的技术人员为市民提供民用四表、血压计、眼镜等免费检验、检测服务。在启动仪式后,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会人员还参观了质量、计量、特种设备宣传展板及部分内蒙古名牌产品获得企业的产品展台、展板。

  据悉,市质监局在全市“质量月”活动期间,将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活动: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工作大会;举办“质监大讲堂”、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质量杯足球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质量信息发布、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和各类专项检查活动,以建材、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学生用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突出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

  启动仪式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00余份,受理咨询、投诉78人次。(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致敬
希望的田野
排查线路
粉刷院墙
守护草原平安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
村美家美日子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