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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首例非访刑事案件被提起公诉
内蒙古新闻网  15-09-17 15:3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近日,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该案系我旗首例非访刑事案件。

  李某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与魏某某发生纠纷。从2007年开始,李某某多次到鲁北镇政府、旗信访局、旗委、旗政府、旗政法委、北京等地进行非法上访。2012年7月,魏某某到扎鲁特旗法院诉讼,11月9日旗法院判决,将原由李某某耕种的30亩地承包权判给魏某某。李某某不服判决,上诉到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5月21日,中院判决维持原判。李某某不服中院判决,又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再审,2014年通民再终字第26号民事判决,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李某某仍不服判决,不执行法院判决。不但将该土地强行占有经营,而且反复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中纪委等地非访、缠访、闹访。为发泄不满情绪,李某某在天安门广场多次实施张贴横幅、抛撒传单等行为,被天安门派出所行政拘留多次。非访期间,李某某对相关部门的答复置之不理、歪曲事实、发泄情绪、公然辱骂各级领导干部、办案民警,在办公场所长时间滞留、喧哗吵闹、谩骂,严重扰乱工作秩序,使他人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这起非访案件是目前我旗首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为人民群众敲响了警钟。”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吸取教训,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要通过理性手段和合法渠道,依法逐级信访。(通讯员:吕然)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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