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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之间闹矛盾 一方家长报复被公诉
内蒙古新闻网  15-09-18 10:0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孩子之间闹矛盾 一方家长报复被公诉

  两个孩子在玩耍时发生矛盾,一方家长却伺机报复,触法了法律。9月17日,呼和浩特市和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孙某某(男)开着一家餐饮店,张某某(女)开着一家化妆品专卖店,两家店只是一墙之隔。他们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时发生过矛盾,孙某某便对张某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今年1月25日1时40分许,孙某某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壁纸刀将张某某的化妆品店的后门撬开,入室准备窃取财物。居住在该店二楼的张某某听到响动后,连续问了几声“谁了”,孙某某未作回应,并判断只有张某某一人在家,遂来到二楼里间,张某某见状跑到窗户边喊“救命”,被孙某某持壁纸刀捂住嘴,强行拉到床上并拉扯其内裤,欲与其发生性行为。张某某奋力反抗并劝说孙某某:“你媳妇那么好,儿子也大了,别干这种事,你现在出去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之后,孙某某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离开。孙某某在拉扯张某某的过程中,导致张某某右大腿碰伤,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其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和林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进入他人室内欲窃取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因被发现而未得逞,其行为系犯罪未遂,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另外,孙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欲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强奸罪,因其自动有效的放弃了犯罪,其行为系犯罪中止。(记者 刘晓君)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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