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清水河县检察院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检委会集体决策水平,推进检委会工作规范发展。
一是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组织建设。首先,加大专职委员的配备力度。新增2名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素养较强的专职检委会委员。通过加强专职检委会委员建设,充分利用专职委员在重大业务决策上的参谋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检委会的整体工作能力。其次,设立检委会办公室。通过设立检委会办公室,实行归口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任命1名工作经验丰富、检察业务娴熟的检委会委员任专职检办主任,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有效地促进了检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决策能力,加强素质建设。首先,坚持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为了充分发挥检委会在议事议案工作中的决策作用,该院把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作为提升检委会委员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制定检委会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委员重点学习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内容以及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仅注重提高委员议案的水平,也注重提升议事决策的能力。其次,加强专题学习。结合形势特点、工作重点和办案难点,加强对检委会委员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句法解释及政治、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委员的业务素质和领导决策水平。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建设。该院把规范管理作为落实检委会制度的重要手段,注重加强检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自治区检察院编写的《检察委员会工作手册》汇编的各项制度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委员会业务流程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了检委会工作流程,按照规定要求提起、审批、讨论、执行、监督检委会议案,使用统一规范的文书格式。通过落实规章制度,规范检委会工作程序,提高了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和效率,确保检委会所作出的决策、决议更加民主、科学、高效。(通讯员:张华 高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