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全面做好为老服务10项工作
 

  2015年,自治区老龄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民政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了10项重点工作。

  认真做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2015年,全区共有37.3万老年人应享受高龄津贴,共需资金4.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配套2.5亿元。为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自治区老龄办提前行动,于5月26日将本级承担的补助资金分两批次下拨各盟市。

  做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作为全国老龄办模拟调查试点省区,为了确保抽样调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自治区老龄办在包头市青山区组织了模拟调查培训,共有来自5个盟市7个旗县区的40余人参加了模拟调查,得到了全国老龄办的好评。

  大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地实施。根据全国老龄办的要求,自治区老龄办积极协调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与该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康关爱行动”为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为遭受意外伤害的老年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开展第六届敬老“孝星”评选表彰。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六届敬老孝星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公开公平,大力进行宣传表彰,确保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组织实施“乐龄工程”。继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乐龄工程实施意见》的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乐龄工程,积极帮助基层老年协会解决活动经费匮乏、活动设施陈旧、活动器械不足等实际困难。

  筹备第十四届老年人松鹤杯书画赛。起草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参赛作品征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并重点针对此次召开联赛的地点、流程、经费等开展工作。目前,参赛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出台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24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精神,完成了自治区《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为明年列入出台计划做准备。

  筹备全区老龄办主任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全区老龄工作,自治区老龄办积极筹备今年的全区老龄办主任会议。

  开展老龄宣传。今年以来,自治区老龄办加强网站建设,印发内蒙古老龄简报,在敬老月大力开展老龄工作宣传。

  狠抓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自治区民政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规定,认真建章立制,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为老年人安度晚年、颐养天年、益寿延年作贡献。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挂国旗 迎国庆
“复活”的居延海
新生开笔礼
金秋阿尔山
救助受伤鸟儿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额济纳自然遗迹受游客欢迎
乌兰布统草原秋色如画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