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治区老龄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民政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了10项重点工作。
认真做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2015年,全区共有37.3万老年人应享受高龄津贴,共需资金4.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配套2.5亿元。为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自治区老龄办提前行动,于5月26日将本级承担的补助资金分两批次下拨各盟市。
做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作为全国老龄办模拟调查试点省区,为了确保抽样调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自治区老龄办在包头市青山区组织了模拟调查培训,共有来自5个盟市7个旗县区的40余人参加了模拟调查,得到了全国老龄办的好评。
大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地实施。根据全国老龄办的要求,自治区老龄办积极协调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与该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康关爱行动”为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为遭受意外伤害的老年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开展第六届敬老“孝星”评选表彰。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六届敬老孝星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公开公平,大力进行宣传表彰,确保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组织实施“乐龄工程”。继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乐龄工程实施意见》的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乐龄工程,积极帮助基层老年协会解决活动经费匮乏、活动设施陈旧、活动器械不足等实际困难。
筹备第十四届老年人松鹤杯书画赛。起草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参赛作品征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并重点针对此次召开联赛的地点、流程、经费等开展工作。目前,参赛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出台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24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精神,完成了自治区《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为明年列入出台计划做准备。
筹备全区老龄办主任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全区老龄工作,自治区老龄办积极筹备今年的全区老龄办主任会议。
开展老龄宣传。今年以来,自治区老龄办加强网站建设,印发内蒙古老龄简报,在敬老月大力开展老龄工作宣传。
狠抓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自治区民政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规定,认真建章立制,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为老年人安度晚年、颐养天年、益寿延年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