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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检察院持之以恒严查“四风”问题
内蒙古新闻网  15-10-14 17:1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 清水河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按照县纪委的要求,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反“四风”,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于近日在检察院召开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会议,院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全部参加,会上着重强调两节期间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公款吃喝,搞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劵等。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政治任务,纠正“四风”必须持之以恒,院党组一定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是在自查的基础上,纪检组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检查,同时受理群众举报,欢迎群众提供有关影、视频资料。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讯员:张红梅 毛英俊)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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