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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1—8月空气质量居北方15个省会城市之首
内蒙古新闻网  15-10-21 10:0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首府1~8月空气质量居北方15个省会城市之首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1~9月,全市一级和二级天数合计为22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82.4%,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明显下降,其中细颗粒物(PM2.5)同比下降0.008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下降0.01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同比下降0.01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NO2)同比下降0.008毫克/立方米。1~8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5.02,在北方15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位。

  据介绍,为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建设,全市18台在运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运行稳定;城发桥靠热源厂脱硫、脱硝除尘工程预计11月完成;富泰光明热源厂脱硫工程预计11月完成;和林县大众热力第三热源厂脱硫工程10月完成。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违规上路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路检路查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禁令标志规定的黄标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9月30日,已淘汰黄标车5693辆。清理整治大青山生态保护区采矿企业。对大青山前坡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土左旗保护区内有9家碎石场已全部停产;武川县保护区内已全部清理整顿;新城区保护区内14家企业均未开工;回民区保护区内4宗违法建筑正协调拆除。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铁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已移送市纪检委约谈企业10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企业及事件10起,刑事拘留8人,行政拘留2人;移送检察院处理企业1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企业2家;市环保局约谈企业15家。(记者 奥妮莎)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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