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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用新农合智能审核系统
内蒙古新闻网  15-11-04 10:4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我区启用新农合智能审核系统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新农合基金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牧民的健康权益,11月2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区新农合管理系统中使用智能审核系统。目前为试运行阶段,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

  据了解,新农合智能审核系统审核规则暂定为6项,分别为支付政策性规则、合理用药规则、诊疗服务规则、医用材料规则、检查检验规则和临床经验性规则。全区各盟市要全部应用智能审核系统,每例新农合住院报销病历,必须先经过智能审核系统审核之后,方可进入报销流程。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部门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部门要把好审核质量关,对挂起疑似病例问题原则上要在下一个月审核结算前及时反馈,超时限者不再受理,并作为审核不通过或直接扣款处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要积极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智能审核规则,做好申诉说明反馈工作,并对系统审核规则提出可行性建议,使系统智能审核规则不断得到完善,进一步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记者段丽萍)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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