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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发布“双11”网购消费警示
内蒙古新闻网  15-11-04 11:24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一年一度的“双11”将至,这个由电商们一手操办的“购物狂欢节”,让不少人为之血拼,“网购一族”们会在这一天淘到不少便宜货。但也有人因为虚假打折、假货以及物流等问题弄得很闹心。11月1日,通辽市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警示,“双11”期间,大家要理性消费,防范购物风险,维护合法权益,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在某房地产从事平面设计的张鑫告诉记者,去年“双11”之前,他相中一款单反相机,一直在电商网站上观望价格的他在快到“双11”的时候,看到该款相机标价3999元,第二天早上再看,就涨到了4999。等到“双11”的时候价格又回到了3999元,价格没变,却有不少人购买。

  通辽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网购时,最好关注商品价格走势,不要轻信超低价商品,如果网上销售的商品价格不明确,或与市场售价相差悬殊,请谨慎购买,主动规避消费风险,避免落入商家价格陷阱,如先涨价后降价、低价商品缺货等。

  另外,网友们在网上购买商品应尽量选择信誉度、安全性较高,产品质量有保证、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正规购物网站购物,必要时可以对网站经营者的有关信息进行查验。在选择安全支付手段方面,网上转账、充值、付款时,尽量选用安全中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确认无误后,再确定付款。对自己不熟悉的网站或商家,最好不要轻易输入银行账号密码。

  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应保留购物凭证,主动索要购物发票,还要注意保存相关商品规格、型号、功能、价格等信息,及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下单后,要保存相关电子单据票号,以便出现消费纠纷后,能够提交充足的证据,及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康桂君)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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