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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法院四举措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5-11-05 11:00 打印本页 来源: 巴彦淖尔日报  
 

  近年来,磴口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使之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该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根据审判工作需求,保留原有的部分人民陪审员,新增加人民陪审员17人,已经全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定程序予以任命。通过及时调整、充实,目前全县人民陪审员已达37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人民调解员达18人,占总数的48.6%。

  二是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计划,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发放法律资料,对37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审判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水平和驾驭庭审的能力。同时,将人民陪审员按照住所地、专业特长、技能知识等优势进行专业组合,方便各庭室和当事人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活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物质保障工作,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每件补助100元,按人均预算的标准及时拨付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该院还出台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差旅费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参与县外巡回审理和就地办案的,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标准给予报销。

  四是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能得到进一步拓展。该院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乡土人情的优势,邀请人民陪审员协助送达或者委托送达法律文书。对于有可能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和轻微自诉刑事案件,先行委托人民陪审员独立进行诉前或诉中调解。

  截至目前,全县3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41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354件的96.3 %。 (通讯员宁军)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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