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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员评论:建议从分类管理下手快递三轮
内蒙古新闻网  15-11-12 17:37 打印本页 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10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明确表示将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关于快递专用电动三轮的问题再度引发关注。

  对此,中国之声观察员肖锋表示,所有的监管和政策制定,都要考虑到消费者的接受能力和成本,这应当作为一个出发点。“新国标出台后,导致消费者一些已经习惯的购物方式被改变,那我觉得消费者他就会不干。”在治理上,他提出,首先应该分类管理,适当的可以网开一面。“如果电动三轮车是用来载客的,应该严加限定,因为的确有安全隐患,但如果只是一个人用来拉快递、快件的,我觉得应该网开一面。要区别对待。”

  观察员郭静则指出,安全第一,但目前很多地方的打击管理已经给不少消费者带来不便。她提出,首先要尽快解决的是电动三轮车的身份问题,包括技术要求等问题,比如把快递专用三轮车单独挂牌;尽快给予注册、管理服务等。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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