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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内蒙古新闻网  16-02-14 11:08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据内蒙古纪检监察网14日发布的消息,呼和浩特纪委监察局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这三起案例分别是:

  1、和林县交通局原局长兼和林县呼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协调办公室原主任常慧卿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违规购置公车问题。常慧卿在任和林县呼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协调办公室主任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31.6万元,违规超标准列支招待费2.29万元,未经审批用16.7万元购置公务用车。2015年12月,市纪委给予常慧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回民区攸攸板镇塔布板小学原校长张利平违规为孩子办婚宴问题。2015年1月,张利平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27人参加其子婚宴,并收取礼金9400元。2015年12月,回民区监察局给予张利平行政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受礼金9400元责令退还。

  3、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史耀峰参与赌博问题。2014年11月20日,史耀峰以麻将牌推对子的形式参与赌博,被土左旗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2015年3月,土左旗人民检察院给予史耀峰行政记大过处分。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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