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赵静)2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全区现有80余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个国家重点贫困县全部摘帽。
据悉,2016年内蒙古将完成21万人的减贫任务,10个以上自治区贫困旗县摘帽,并将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教育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等七项重点工程。在此期间,将完成剩余413个贫困嘎查村“十个全覆盖”工程。让有发展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能得到3—5万元扶贫贷款。“十三五”时期,力争调动金融扶贫资金800亿元以上。2016年新增金融扶贫贷款150亿元以上。同时,按照近期出台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承接好资金,组织实施好项目,搬迁安置好6.9万户、2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2016年完成5万多人的搬迁任务。重点对不在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资助。每人补贴1500元,每年资助学生7000人左右。
此外,内蒙古还将积极争取中央扶贫投入,引导盟市、旗县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十三五”期间力争扶贫投入在1000亿元以上。并实施分类扶持,对有劳动能力的35万贫困人口,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帮助实现就业脱贫;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地区、“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20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对11万左右因学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实现脱贫;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4万贫困人口,通过政策兜底实现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