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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内蒙古:农垦改革按照市场化企业化分4类推进

布局新农垦,如何激发改革强大力量?

  2015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大大激发了内蒙古农垦的内生活力和发展动力,一场来自于农垦系统的全面改革悄然铺开。

  春雷响,万物长。《意见》的出台,为内蒙古农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信心和力量。

  《意见》的出台,擂响了内蒙古农垦催动改革进军的鼓声。

  “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农垦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

  “要围绕垦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发展!”

  “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改革!”

  《意见》中的每一句话,实实在在地表明,农垦改革,要干起来、动起来、见实效!

  2016年2月16日,在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出台,就如何推进新时期内蒙古农垦改革发展,决策层达成共识:新形势下,内蒙古农垦担负着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改革刻不容缓!

  新时期内蒙古农垦改革发展现状如何?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讨论稿)明确,推进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要切实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牧场管理局局长王慧中告诉记者,当前,我区农垦现有12个垦区,104个国有农牧场,分布在10个盟市,44个旗县区,现在土地面积约7956.7万亩,其中耕地990.36万亩,草原3676.8万亩,林地376万亩,垦区总人口49.5万人。

  而就全区农垦经济发展情况,王慧中也做了详细介绍。

  从种植业来看,2015年,全系统农作物播种面积达103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达到751万亩,其中玉米播种面积达到211万亩。油料等经济作物面积达到241万亩,其他作物面积44万亩。粮食总产达到42.37亿斤,排全国农垦第3位,油料预计达到5.4亿斤,排全国农垦第1位。

  从养殖业来看,2015年牧业年度,全系统大小畜存栏438万头只,同比增长6.4%,其中小畜存栏395万只,同比增长16.5%。肉类总产预计达到8万吨,排全国农垦第11位,鲜奶产量44万吨,排全国农垦第3位。

  从土地经营情况来看,全区农垦土地均为国有土地,从经营类型看,有统一经营、承包经营和大户经营等几种,耕地统一经营的约有20个农牧场,占农牧场总数的19%,经营耕地面积约440万亩,约占总耕地面积的45%;84个农牧场为分散承包经营,经营耕地面积约550万亩,分别占农牧场总数的81%和总耕地面积的55%。

  从草牧场经营来看,全区农垦系统拥有草场3676.8万亩,主要分布在海拉尔、锡林郭勒、兴安盟、通辽4个垦区。

  从农牧业机械化拥有量来看,2015年垦区农机总动力达到197万千瓦,占全区农机总动力的18%,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9.6%,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8.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农垦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从我区实际来看,这场改革的深远意义在于,做大做强内蒙古农垦事业,将让我区农垦成为关键时刻能够抓得住、用得上的重要力量,为完善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实现农牧业现代化起到骨干支撑作用。

  在战略定位上,就是要把农垦建设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国家队、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农业对外合作的排头兵、安边固疆的稳定器。

  在改革的方向上,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

  在改革任务上,重点是剥离企业办社会、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历史债务以及促进劳动力、资产、土地等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在发展路径上,就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形成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在支持政策上,实行“一个同步实施,两个全面覆盖”,即在编制各类规划时将农垦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将农垦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

  那么,内蒙古农垦现行体制又是怎样的呢?

  王慧中介绍,我区农垦现行体制是盟市和旗县两级属地管理体制,主要分为以下三大类:一是集团化体制,集团化体制就是一个管理局整体改制为企业集团公司,以海拉尔和大兴安岭两局为代表;二是管理区体制,管理区体制就是一个盟市垦区管理局持管理区的牌子或赋予计划单列、财税独立等旗县级部分政府职能,以乌拉盖垦区与兴安盟垦区为代表;三是旗县属地管理体制,农牧场归属旗县属地管理,这类农牧场分布在8个盟市28个旗县内,有67个农牧场。

  内蒙古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如何深化?

  毋庸置疑,当前,内蒙古农垦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谈到这些,王慧中分析,当前农垦改革亟需解决三大问题。

  一是农垦投资体制还不够顺畅。由于历史原因形成农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未根本消除,国有农牧场在自治区财政没有“户头”,这就意味着农垦系统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盘子中没有份额,一些基础性、社会性、公益性建设项目无法纳入当地政府的管理渠道,体制不顺、渠道不畅、使得农垦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受到制约。大部分垦区的道路、农电、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水利、卫生、文化等公益事业建设,没有完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一些农场的社会事业发展已经明显落后于当地农村,农牧场干部、管理人员、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还没有理顺,工资偏低的问题仍很突出。

  二是企业负担沉重。一直以来,由于垦区社会事业管理不能纳入政府管理序列和财政预算,国有农牧场的资金既要投入生产经营,又要投入社会管理,有限的资金很难满足垦区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农牧场根本无力承担。长期以来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造成垦区的许多社会职能履行不到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影响了垦区社会事业的长远发展。

  三是社会保障水平不高。目前农垦系统有84%的职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经纳入的职工存在中断缴费的现象,企业应承担的保费有较大缺口,拖欠保费金额还在增加。

  那么,我区将如何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改革,如何推进垦区集团化、农牧场企业化改革?

  针对存在的问题,《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讨论稿)中提出,近年来,各地在农牧场改革方面都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了4种类型。此次改革,就是要从各地不同的情况出发,在维持现行管理体制和承包经营模式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企业化的方向进一步深化。

  第一,要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以呼伦贝尔农垦集团为重点,目前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和完善这种集团化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减少中间环节,构建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农牧业企业集团。

  第二,要推进农牧场企业化改革。以兴安盟农垦、乌拉盖垦区为重点,要坚持纵向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加快资源整合,进行资产重组,转换经营机制,积极向集团化、公司化过渡,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农垦企业集团公司。

  第三,要推进家庭经营为基础的企业改革。以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等为重点,在坚持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前提下,强化农牧场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整合碎片化资源和不同功能主体,发挥统一经营优势,逐步构建一体化的经营管理体制。有条件的要联合组建区域性现代农牧业产业公司,增强国有农牧场经济实力。

  第四,要实行场乡合一的国有农牧场改革,以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为重点,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分散经营格局,推进资源共享,促进产业发展,增强整体实力。保持国有农牧场土地性质与职工企业身份不变,坚持公司化发展方向,可设立改革“过渡期”,待条件成熟后,推进场乡分离,实现农牧场企业化发展。

  《方案》(讨论稿)同时明确,改革中还要创新农牧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化解企业债务,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土地管理。

  王慧中认为,无论是从中央层面还是自治区层面,推进农垦改革发展,主要就是解决当前农垦发展定位不清晰、管理体制不完善、经营体制不灵活、政策渠道不顺畅等突出问题,而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牧业发展,则是内蒙古农垦改革中的重中之重。

  《方案》(讨论稿)指出,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建设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十三五”期间,全垦区增加灌溉面积100万亩,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和农区养殖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基地建设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业。鼓励支持国有农牧场企业大力发展大宗农畜产品加工和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企业品牌建设。

  三是建立健全农牧业支持政策。稳步加大对垦区投入,将农垦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

  四是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农垦小城镇建设要纳入自治区和地方政府城镇化发展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五是加强薄弱地区农牧场建设。加大对贫困农牧场的扶持力度,增加投入,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增强贫困农牧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多渠道增加职工收入。(记者 王国英)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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