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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自学直考4月1日正式实施 民警提示提前练车不可取
内蒙古新闻网  16-03-04 16:00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日前,公安部联合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确定自今年4月1日起,率先在16个城市开展驾照自学直考试点,而我区的试点城市是包头。与此同时,公安部也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了修改,印发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这对于很多想学车又苦于没有合适时间去驾校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驾考学员不仅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练车、考试时间,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驾考学员的学习成本。为此,不少准备申领驾驶证的市民都打起了提前练车,4月1日直接考试的念头。

  对此,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新部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的地方,申请人可以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有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按照第十九条或者第二十条规定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也就是说,教学用车需要按照要求,加装副驾驶辅助制动装置,经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认定合格,并发放教学用车专用标识后方可用于教学。教练员要按照规定,具有相应时长的驾驶经验,并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人员方可随车指导学员。教学路线和时间需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得在指定路线外的道路上进行驾驶技能学习。出现学员使用未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机动车;随车指导人员驾龄不符合要求;学员在没有随车人员陪同下进行驾驶技能学习;不按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规定,在指定路段和时间进行驾驶技能学习等情况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法对相应责任人予以处罚。因此,车管所民警提示,在驾驶证自学直考政策实施前提前练车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记者刘军通讯员古振新)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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