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记者:内蒙古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目前还有多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今后内蒙古将如何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如何做好精准扶贫?
巴特尔代表: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和中央扶贫工作部署,举全区之力推进扶贫攻坚。资金投入上,各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1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投入49.5亿元,是新世纪以来10年投入总和的9.3倍。工作举措上,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扶贫攻坚的有力抓手,近两年累计投资886亿元,9000多个行政嘎查村实现了“十个全覆盖”,其中贫困嘎查村2400多个,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农牧民收入显著提高。累计投入70亿元为困难群众办了“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7万户农牧民、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多个零就业家庭。工作机制上,以省级干部联系贫困旗县为带动,建立了三级干部“一对一”联系包扶机制,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通过上述举措,全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179万人减少到80.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1.85%下降到5.85%。贫困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民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十三五”时期,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围绕“人脱贫、县摘帽”目标,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大体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26个区贫县全部摘帽;二是到2020年实现8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31个国贫县全部摘帽。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第一年,我们将确保21万人稳定脱贫、10个左右区贫县摘帽。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年内完成5万人搬迁任务。通过产业扶持脱贫一批,帮助4万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使每户都有增收项目。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让有发展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能得到3万元以上的扶贫贷款,全年新增扶贫贷款150亿元以上。通过教育、医疗扶助一批,对不在低保范围的贫困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给予资助,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将4.1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光明日报》记者: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工作得到了历届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请问你们在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和谐良好局面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新经验?
王君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成立最早的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区成立以来,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各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始终保持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早在50年代,周恩来总理就称赞内蒙古自治区是“模范民族自治区”。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考察时指出,内蒙古民族工作做得是好的,社会和谐稳定。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我区考察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过去是模范自治区,现在是模范自治区,将来也一定要成为模范自治区。中央领导同志的评价,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的鞭策、期望和要求。
做好内蒙古民族工作,珍惜和维护模范自治区的荣誉,坚持和弘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从大的方面来讲,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要求,坚定不移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努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具体来讲,要重点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抓发展、抓民生。发展是第一要务,是硬道理,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所在。只有民族地区发展起来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才能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资基础。第二是要筑牢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不断增进“三个认同”,使“三个离不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巩固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和谐民族关系,切实筑牢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第三是要妥善处理民族工作方面遇到的问题。把民族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是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去处理,决不能上纲上线,随意把一般的矛盾纠纷、利益关系与民族问题相挂钩。第四是高度警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对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境内外各种势力,要严密防范,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同时要切实做好自己的事情,不给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以可乘之机。第五是要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共同推进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
总之,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不断巩固好、发展好内蒙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把祖国北部边疆民族团结的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