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启脱贫攻坚加速度】
让全国人民共同富裕、齐奔小康是“十三五”期间最艰巨、而又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已经发出“十三五”期间消除贫困的脱贫攻坚战命令:“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在随后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目标是前进的方向,是力量的源泉。
当前,我区的扶贫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全区现有的80.3万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差,常规措施难以奏效,而且贫困户中老幼病残占相当大比例,不少贫困群众收入不稳定,因灾、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贫困人口的1/3左右。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2015年12月召开的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内蒙古携着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决心和举措,就打赢新一轮脱贫攻坚战进行了部署,目标只有一个——“人脱贫,县摘帽”。
【“十二五”时期192万农牧民摆脱贫困】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和中央扶贫工作部署,举全区之力推进扶贫攻坚。
2013年,我区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成为全国少数几个出台扶贫条例的省区之一。
“十二五”时期,我区为220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34万人,192万农牧民摆脱了贫困。累计投入70亿元为困难群众办了“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7万农牧户、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个零就业家庭。贫困地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
工作机制上,以省级干部联系贫困旗县为带动,建立了三级干部“一对一”联系包扶机制,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在省级领导带动下,全区有465名盟市级领导、2308名旗县级领导和8万多名党员干部分别联系贫困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各有关部门也立足自身特点,发挥行业优势,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逐步形成了全党全社会抓扶贫工作的良好局面。
全区开展了“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在2834个重点贫困嘎查村选派3400多个帮扶单位,1.1万多名干部驻村扶贫,为每个嘎查村选派了一支驻村工作队,为每个贫困户落实了1名帮扶责任人,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定规划、定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扶持,同时启动实施了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目前共对58万户、157万贫困人口进行了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并实行了动态管理。
工作举措上,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扶贫攻坚的有力抓手,近两年累计投资886亿元,9000多个行政嘎查村实现了“十个全覆盖”,其中贫困嘎查村2400多个,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农牧民收入显著提高。
在57个贫困旗县启动实施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截至2015年年底,已累计投放扶贫贷款176亿元,有40万户、100万农牧民享受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同时贫困户享受5%的贴息,有效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贷款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自治区137个厅局单位连续10年帮扶兴安盟,同时确定鄂尔多斯市对口支援,已累计投入帮扶资金71.2亿元。京蒙扶贫协作集中帮扶贫困人口最多的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开展合作项目1585个,完成项目投资5423.5亿元。
资金投入上,据自治区扶贫办统计,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由2011年的1.93亿元一次性增加到10亿元。近两年每年投入18亿元以上,居全国前列。加上盟市、旗县在内,四级财政每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超过50亿元。加上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十二五”时期,内蒙古各类扶贫投入超过42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5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