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质监系统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内蒙古新闻网  16-03-16 11:4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技术人员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本网讯(记者王彤)3月15日上午,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呼和浩特市维多利摩尔城开展了以“质量提升共促发展”为主题的“3·15”消费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内蒙古质监局各直属检验机构参加。来自内蒙古计量院、质检院、纤检局、标准化院、锅检院、特检院、建材院、石化院、电子院的60余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在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了宣传咨询和免费检测服务。

  内蒙古质监系统各检验机构根据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制作了宣传材料,通俗易懂地介绍了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羊绒制品、金银珠宝等消费品常识。专业技术人员对消费者咨询提问进行了认真解答,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好评。

  据统计,工作人员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宣传册900余册,现场免费检测金银珠宝、羊绒制品、眼镜等30余件,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质监执法人员还对摩尔城使用的扶梯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商场内售卖的纤维制品及商场超市使用的计量器具、商品条形码标准化进行了免费检定。质监专家和技术人员走进商场超市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彰显了内蒙古质监部门科学公正的技术执法形象。

[责任编辑 王彤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录制前的准备
“充电”学习
两会上,有一种气...
中外媒体聚焦内蒙...
【两会花絮】会场...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代表接受采访
最大任务是履职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