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家住巴彦浩特锡林北路的王桂英老人和丈夫陈坤玉正忙着把家里的家具一一打包装车,当货车启动时,老人转过身久久地凝望着眼前这条居住了多年的小巷。
“城市环境越来越好,我们的居住环境也应该改造了。”王桂英家是一栋砖混结构的平房,已经风化的红砖外墙记录着这栋建筑经历过的数十载风霜岁月。“巷子里全是坑坑洼洼的土路,一到下雨下雪天都没个下脚的地方。”王桂英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巴彦浩特私家车的增加,锡林北路一带拥堵状况也日益严重,看着城市周围的变化,王桂英一直期待着自己的生活环境能得到改变。
“政策确实好,但是刚开始,周围邻居们都对政策补偿细节上有些疑虑。为啥自治区的政策是按1:1.2和1:1.3置换,咱们当地就是1:1置换,但是后来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下,大家都积极配合签订了协议。”王桂英说:“我在这里住了30多年了,天天期待着生活环境改变,但同时也很舍不得,说搬,周围这么多老邻居一下就都搬了。”王桂英的话语中既有对新的居住环境的期待,也有着对老邻居们的不舍。
在王桂英老家人家附近,记者见到了正在入户签订补偿协议的巴彦浩特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二组工作人员胡磊。“我们现在的主要工作就是从北往南依次推进,集中连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截至目前,已经有46户居民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胡磊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推进来看,大部分居民都很配合我们的工作。”
为构建公开公平的征收环境,阿左旗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阿左旗房屋征收办鼓励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法律意识,同时还派出业务骨干分别到自治区进行培训、交流关于房屋征收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难点,坚持把好政策这把标尺,坚决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执行政策不走样,整个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全程接受监督,让“阳光征收”成为破解难题的“金钥匙”。
在巴彦浩特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二组现场办公室的墙壁上,张贴着多张锡林北路以西道路规划区房屋征收情况示意图,上面密密麻麻地盖着“征收”两字的红章,前来咨询征收政策的居民络绎不绝。记者了解到,巴彦浩特城市交通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实施项目中的锡林北路以西道路规划区域棚户区房屋征收工作已进入集中连片联签阶段,这也是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的一个关键阶段。
“自3月初,《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行后,因多数百姓对新政策的内容还不是很了解,每天过来咨询的人也特别多,特别是新政策中提到了1:1.2、1:1.3置换要求。”阿左旗房屋征收办副主任辛克森告诉记者:“自治区条例中明确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确实需要在征收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被征收平房住宅的被征收人如选择在改造地段实行产权调换的,按条例规定可享受该置换标准,但其他如货币补偿或者异地置换均不享受该政策。我们在具体工作中也是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执行的。”目前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是严格按条例作出的。
辛克森表示,按照自治区及盟内相关政策条例,目前巴彦浩特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按期推进,截止3月初,西关棚户区(一期),已征收183户,西关棚户区项目(二期)已征收56户(商服3户);锡林北路已征41户;北环路已征12户;和谐路已征29户;九中东路已征收58户,新华街以南棚户区已征85户。(记者徐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