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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重车窗抛物处罚
内蒙古新闻网  16-03-18 09:2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昨日,微信朋友圈的一则消息被广泛传播:这件事发生在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请从我做起,自觉维护公共环境,不要车窗抛物,不要让环卫工人的生命寄托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消息配发了一张环卫工人蹲在车辆中间捡地上碎纸片的图片。(3月17日《北方新报》)

  车窗抛物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不少城市都出台了地方性的规章制度,对此现象进行处罚。但是由于处罚的标准过低,少的只有20元,多的也只有一二百元,再加上取证难等实际困难,使得治理措施大多收效甚微。目前许多城市对于车窗抛物,仍然以宣传教育和乘车人自律为主。

  车窗抛物不仅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因此,对它的处罚决不能仅仅是批评教育或是罚款几十块了事,而是应该重罚。这一点上,不妨学学国外。在美国一些州,车窗抛物罚款高达100~1000美元,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处6个月监禁、吊销驾照。在新加坡,首次乱扔垃圾的罚款金额约占该国平均月工资的一半至一半以上。第二次及第三次乱扔垃圾者,罚款金额还会加倍。严厉的处罚措施,有效地遏制了人们车窗抛物的行为。

  此外,还可以多借助社会的监督力量,比如鼓励公众举报等。在此基础上,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长效机制。让民众逐渐接受、适应并遵守这些规章制度,逐步树立文明交通的意识。重罚和宣传教育并重,车窗抛物现象才会大大减少。(李元)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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