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市一民房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燃 3人不同程度受伤
内蒙古新闻网  16-03-18 09:3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呼市一民房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燃

  火焰高达5层楼高 3人不同程度受伤 受到影响的周边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砰、砰、砰”,几声巨响后,漆黑的夜空被火球点亮,腾起的火焰高达5层楼高,一时间,呼喊声、求救声交杂在一起。

  3月16日22时15分许,呼市大学东街与展东路十字路口南侧约300米路西平房区一处民房内,居民存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漏,随即引发爆燃起火。

  爆燃事故共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伤,伤者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其中一人全身烧伤程度达70%以上,属重度烧伤。

  现场

  巨大火球腾空而起居民裹着棉被冲出门

  3月16日晚,孙大娘早已睡下,突然被一声巨大的响声惊醒,叫醒家人后来不及收拾凌乱的衣服,甚至连手机都没顾上拿就冲出家门,在她向外跑的同时,陆续又传来几声巨响,一回头,巨大的火球腾空而起,整个夜空被点亮。

  居民们跑出家门后得知,发生巨响是因为大学东街与展东路十字路口南侧约300米路西,原徐家沙梁村尚未拆迁完毕的一间民房内发生爆燃起火事故。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赶到现场时发现,交管部门已对展东路南北方向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除消防车及救护车辆以外,其他社会车辆禁止通行。现场已经拉起警戒线,周围聚集了大量围观者。

  在现场,有两名男女分别裹着棉被。据他们介绍,当时响声特别大,自己正在家中休息,来不及穿衣,穿着秋衣秋裤裹着被子就跑出来了。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截至当日23时40分,火势基本得到控制,但现场的扑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说法

  事故源是液化石油气瓶气瓶主人为“租户”

  “这片民房是此前拆迁遗留下来的,大概还有10余户居民,当时发生爆炸的是一户存放液化石油气瓶的居民家”,附近居民王先生说。

  据知情人介绍,发生爆燃的是液化石油气瓶,通过他们用手机拍摄的小视频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的场景。

  “液化石油气瓶是一个租房户存放在这的,他每天白天过来运输、灌装气瓶,晚上就回家了,并不居住在此。事故中受伤的3人是该租户的房东一家”,现场居民刘先生介绍。

  在事故现场,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并未找到这位居民所说的“租房户”,关于他是否私自从事灌装液化气无从得知,事故现场到底存放有多少个液化石油气瓶也无法确定。

  伤亡

  30岁女子受伤严重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解放军第253医院了解,被送来的3名伤者中,男子王某57岁,烧伤面积15%,病情稳定。王某母亲受伤较轻。受伤最为严重的是王某30岁的女儿,烧伤面积达70%,医院已下达病危通知书。

  17日凌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新赛罕V”发布消息称:3月16日晚22:15左右,大学东街与展东路十字路口南侧约300米路西平房区内民房储存液化石油气瓶泄漏爆燃起火,造成房东王某及其母亲、女儿不同程度受伤,现已送医院救治。消防、公安、安监、质检等部门及时到位组织救援,火势已经得到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善后

  副市长要求妥善安抚周边居民

  事故发生后,呼市副市长白金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并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他要求市卫生计生委、赛罕区政府要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全力救治伤员。并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就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要立即成立事故善后处理组,妥善安抚周边居民。公安部门要迅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询问、侦查,依法进行查处。各旗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燃气安全大排查,立即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

  17日17时,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7名受到影响的周边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同时,赛罕区事故调查组已经展开调查,善后工作正有序展开。

[责任编辑 李珍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录制前的准备
“充电”学习
两会上,有一种气...
中外媒体聚焦内蒙...
【两会花絮】会场...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代表接受采访
最大任务是履职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