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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包头市民可在线处理交通事故
内蒙古新闻网  16-03-21 10:4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即日起包头市民可在线处理交通事故

  3月20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获悉,包头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理”微信平台已全面投入使用。市民关注“事故快处理”微信公众号,点击事故处理模块就可以进入具体事故处理环节。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利用这个“微信平台”自助填写事故信息并拍摄照片,等待民警在线审核通过后,可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到全市任意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站点进行进一步处理。

  虽然整个过程非常简便、快捷,但微信平台处理事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理”的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必须在早晨7:30至晚上7:30的这12个小时之内。

  B、事故区域包括在包头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公共道路上,但不包括高速公路。

  C、事故必须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自己一方的交通事故是不能使用“快处理”。

  D、6个“必须”:一是必须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并且事故车辆可以自行移动;二是事故仅仅是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三是各方当事人都必须持有真实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四是机动车辆必须有有效、真实的号牌,在检验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交强险”,且保单为本省籍;五是驾驶员均不是酒驾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嫌疑,驾驶员要在场且承认事故发生时由其本人驾驶;六是事故没有造成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车辆以外的其他设施受损,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总计不能超过30万元。(记者宿珺)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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