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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朋友注意 呼和浩特3类车辆上路须登记
内蒙古新闻网  16-03-24 11:45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3类车辆上路须登记

  3月2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市辖区运行的清障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准确掌握车辆及驾驶人相关信息、便于遇到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抢险时统一调配、防止上述车辆从事非法活动且利于交管部门开辟绿色生命通道工作,首府交管部门将对以上3类车辆实行登记备案。

  这3类车辆的驾驶人、车辆所有人,须于2016年4月30日前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管科政秘股进行登记备案,登记时需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交强险副本、上岗证。交管部门将根据车辆运行情况,结合市区道路通行情况,积极做好上述车辆交通保障。逾期不登记备案的,将依照规定进行限行。(记者 艾文涛)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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