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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搭便车受伤骨折 车主送医后不闻不问
内蒙古新闻网  16-03-25 10:18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原标题:女子搭便车受伤骨折车主送医后不闻不问

  几人搭乘便车发生侧翻事故,一名女子受伤最重,车主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之后未付医药费还不闻不问。女子出院后起诉至法院,向车主索要赔偿。

  2015年12月7日18时许,女子郑某和李某等4人乘坐刘某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准备回我市某村,途中发生侧翻事故,郑某等4人都被甩到了路基下面。李某等3人并无大碍,郑某受伤较为严重。

  刘某某将郑某送往医院救治。之后,郑某转到我区某三甲医院治疗。经诊断,郑某两处骨折。期间共花医药费26000余元(其中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报销8900余元)。

  然而,刘某某把她送到医院后就不闻不问,更没为她支付一分钱医药费。郑某于2016年2月16日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某赔偿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共计28000余元。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刘某某驾驶不当造成乘车人郑某受伤的事实清楚,理应赔偿郑某的损失。3月17日,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某赔偿郑某医疗等费用共计27395元,并判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刘某某负担。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刘某某已委托家人将上述27000余元交给了郑某。(首席记者何芳)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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