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巴彦淖尔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磴口县法院为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
内蒙古新闻网  16-04-06 10:2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磴口县法院为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

  “半个月的时间就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执行干警的效率真是快……”4月5日,磴口县人民法院为7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农民工梅建东从执行人员手中接过2780元后开心地说。

  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梅建东等7名农民工先后到刘某某承包的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农村信用社工地打工,对方拖欠14900余元工资一直未付。于是,农民工们将刘某某诉至磴口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刘某某一直推辞未予给付。无奈之下,梅建东等人于2016年3月16日向磴口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人员多次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做思想工作,但其以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未能履行。为尽快执行回拖欠的工资,磴口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下,刘某某利用一天时间将拖欠的14900余元工资全部筹齐,并交到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记者白忠义) 

[责任编辑 魏佩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晒晒我的全家福
小气象迷
创业带动就业
气象科普进校园
录制前的准备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春回草原
做传统手工 学民族文化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