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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提高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内蒙古新闻网  16-04-07 11:18 打印本页 来源: 巴彦淖尔日报  
 

  近日,笔者从巴彦淖尔市医保办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我市再次提高市内各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此次调整的具体内容为:一级医院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二级医院即旗县区医院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三级医院即市医院住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万元以下60%、1万元以上65%,统一调整为70%。

  此外,为了扶持中蒙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院、蒙医院住院起付线在上述基础上下调40%,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95%,居民医保统一提高至80%。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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