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贯彻到位。在全县召开的各类会议上,多次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密切联系群众的44条具体措施,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制定了实施细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发挥表率作用,有效形成改进作风的良好格局。县委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调研,轻车简从,直奔主题,现场办公。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的带动下,全县形成了以上率下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完善相关制度,推动纠正“四风”常态化。县委、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纳入对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开展了整风肃纪专项活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并实施了针对乡镇的“两个责任”督查专项活动。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县本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1662万元,同比下降24.1%。
聚焦突出问题,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针对“四风”问题严格执纪问责,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组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发现并整改问题26件次,通报曝光2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对1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对全县干部职工“吃空饷”情况进行了摸排和处理,对未按期返岗人员进行分类处理,辞退7人,本人申请辞职5人,长期病假按政策核减工资34人,干部因事、因病长期请假、缺岗不上班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明显好转。全面完成清理腾退办公用房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共收缴封存超编公务用车13辆,已处置6辆,收缴封存超标公务用车14辆,已处置10辆,发现违规借换车6辆,已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