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转暖,地处呼和浩特市北郊的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成为市民踏青休闲的好去处。4月5日,本报接到市民刘先生反映,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外的停车场有人无证收费,且收费标准不符合物价部门的规范。刘先生表示:“这里对外宣传是全区唯一的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但设在山脚下的停车场收费没有审批,用途没有公示,我觉得这样的情况不符合一个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应有的形象。我们不怕收费,但希望这种收费是经过审批的,用途是清清白白的。”
当日,记者来到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在进入停车场前,一位男子拦下记者,声称进入登山健身步道需要交10元的停车费。当记者问“有无收费依据时”,该男子非常激动地告诉记者:“是新城区保合少镇水磨村村委会让我们在这儿收费的,有问题你问村委会。”记者掏出10元钱交给该男子,这位男子还向记者提供了一张收费发票,上面的落款为水磨村村委会。
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一位自称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王姓男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指着停车场外白房子上的红字告诉记者:“这就是收费标准。”顺着他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墙上明确写着:小车10元,中巴20元,大轿50元,自行车3元。对于这样的标准是否得到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这位王姓男子表示,目前虽然没有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但是领导已经首肯,具备了收费条件。这位王姓男子告诉记者:“因为修健身步道,村子原来的生活环境受到破坏,我们需要雇人去打扫山上的卫生,收的钱全部用来做这个方面。”对于一共收了多少钱,开销如何,他也说不清楚。
记者就此来到呼和浩特市发改委采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停车场收费是按照《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来管理的,公共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办理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手续,向停车场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而且从收费标准来讲,这个停车场的收费也不符合相关要求。从收费价格的公示来看,把红色油漆喷在白色墙壁上的做法,显然也不符合相关的价格公示规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外的停车场既没有取得收费资质,也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属于非法收费行为。”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苗荣盛表示,未依法取得开设停车场所需的证照而从事停车场经营的,属非法经营,主管部门可按照非法经营数额或所得,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记者王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