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在全区推行“城乡大病患者县本级医疗补助”政策,建立了城乡大病患者医疗全覆盖、大兜底、人性化救助机制的突泉县,自2014年6月实施大病兜底政策以来,目前全县受益者已达228人次,累计救助资金达467.9万元。
首创大病兜底模式,城乡患者“全覆盖”。城乡大病患者县本级医疗补助是突泉县首创的一项民生工程。“为了减轻患者个人缴费负担,其专项资金由县本级财政部门全额承担,资金统筹使用,不划入个人账户,患者个人不需要再单独缴纳任何费用。让全县患大病的群众得到了保障,找准了财政政策与民生问题的契合点,使财政资金的效益达到了最大化。”突泉县委书记屈振年说。
此外,突泉县大病兜底范围还惠及到了全县人口,补助范围与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待遇条件相衔接,对参加本县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大病患者,在已享有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基础上享有医疗补助待遇。除可享有正常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待遇外,个人累计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由大病兜底资金予以补助,大大提高了群众受益面和受益水平。突泉县为大病患者张开了一张“安全网”,让百姓患病不再小病扛、大病拖。
突破病种额度限制,织密大病救助“兜底网”。“县里大病兜底一共补助了85000多块钱,我们这心里总算有底了。”今年58岁的杨中英是县酱菜厂退休职工,也是突泉县启动实施城乡大病县级医疗补助的首批受益对象。2014年3月,杨中英被检查出患有乳腺癌,先后花去医疗费248538元。“幸亏赶上了县里出台的这个政策,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了64770元,大病补助了85287元,解了燃眉之急。”杨中英的老伴给记者算起了账。
“有些治疗癌症、白血病之类的靶向药,患者需要,也确实有疗效,即使不在当地医保‘三个目录’内,只要在救治所在地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都可以报销。”突泉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突泉县医疗补助打破了以往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兴安盟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这“三个目录”的要求,只要是在就诊的公立医院所在地区的“三个目录”内,确需治疗且具有明显疗效的自费费用,都予以适当补助。“大病兜底上不封顶。自费费用在5至10万元的,按50%补助;自费费用在10至15万元的,按80%补助;自费费用在15至20万元的,按85%补助;自费费用在20至30万元的,按90%补助,超过30万元的部分,通过县政府城乡大病患者医疗补助评估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需要补助,补助比例达到50%以上。”该负责人介绍道。
人性化救助机制,健全保障体系“金字塔”。“从申请到拿到补助金的时间特别快,也就半个多月吧,手续也不繁琐,月末前把治疗的各种票据交齐,下个月就可以拿到钱了,一送一取不需要跑很多地方,工作人员也都很有耐心。”大病患者杨中英说。贴心、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为大病患者打通了“绿色通道”。
如今,随着突泉县城乡大病县级医疗补助工作的推进实施,越来越多重大疾病患者被纳入补助范围,曾经“得一场大病便毁掉一个家”的境况正在渐行渐远。
“大病兜底体现着政府的担当,不能让生了大病的患者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要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政府温暖的援手。”屈振年说,突泉县的大病兜底机制填补了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真空,且与民政、红十字会、团委、妇联和企业救助等社会救助有机结合,健全了医疗保障体系。
“如果把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看成一个金字塔,那么基本医保就是塔基,大病兜底则是金字塔的塔尖部分,如今这个金字塔基本上已经接近于塔尖。”屈振年说, “要在保住塔底的基础上保住塔尖,既要让人人受益,更要让病情特别严重、花费特别巨大的万分之几甚至十万分之几的大病患者得到帮助,这样,突泉县的老百姓们才有生命安全感。”(驻站记者杨扬通讯员王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