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4条红线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从总体上看,内蒙古的生态环境仍然十分脆弱,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重道远。因此,要从内蒙古欠发达的基本区情出发,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着力打造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高度统一、协调推进的亮丽风景线,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要切实加强用途管制,重点是划定生态、耕地、基本草原和林业生态4条红线;要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重点开发区,要在建设用地、节能减排和水资源配置上,在集聚经济和人口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给予倾斜。对于限制性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要完善转移支付政策,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调动各相关盟市、旗县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引导人口逐步向重点开发区转移,产业向重点开发区集聚。
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要继续加强五大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争取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000万亩、种草300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0万亩;要抓好重点区域国土绿化,继续加大公路、城镇、村屯、矿区园区、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等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完成绿化面积100万亩;要抓好矿区治理,继续加强对敏感区域和重点地区的治理力度,开展“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行动,治理面积不低于70平方公里。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燃煤污染控制,严格防治工业污染,加大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步伐;有效控制扬尘和机动车污染,全部淘汰2005年前注册运营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要开展水污染防治,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要集中开展重点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加强基本农田和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治理,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要整治农村牧区环境,重点是结合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环境集中连片整治。
强化资源节约利用。要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抓紧制定落实节能降耗各项措施,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重点行业监管,深入实施能效“领跑者”示范行动,落实各项奖惩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要全面清理闲置土地,积极研究闲置土地储备方案,全面清理园区闲置土地;要加强节水管理,加强农田节水改造,力争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68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去年的0.52提高到0.53,做好合同节水管理,做好水权转让,推进行业内和跨行业、区域内和跨区域的水权交易。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要结合去产能、降成本等重点任务,着力推进资源型产业延伸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向低碳化转型;要推动能源清洁发展,一方面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另一方面,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要构建循环发展模式,研究制定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广应用已经成熟的循环发展方式。
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制度。内蒙古已经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分工落实方案,在资源资产管理、生态补偿、环保市场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要加快推动落实,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记者 王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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