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使农牧民群众分享医改红利,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新农合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末,全区新农合基金支出51.37亿元,住院费用已报销44.8亿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水平达到75%,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为50%以上;门诊补偿支出4.1亿元,住院分娩、慢性病和特殊病种等支出2.47亿元,全年共有850万人次获得新农合补偿。详细》
呼和浩特市:少数民族人口新农合参合率达100%
3月2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获悉,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少数民族人口参合率达100%。据悉,2006年以来,呼和浩特市5个旗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业人口近百万人,参合农民80余万人,参合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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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
日前,鄂尔多斯市制定出台《2016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大病商业保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一是每年从新农合统筹基金中划拨5%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6年大病保险资金从新农合统筹基金中每人提取30元,参合人员无需另外缴费。二是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费用(包括管理成本和盈利)不得超过5%。详细》
包头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9.19%
为进一步减轻患大病参合农牧民的就医负担,缓解农牧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目前包头市新农合已将重大疾病的范围扩展到35种,政策报销比提高到85%,封顶线18万元。截至2015年12月25日,包头市新农合对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恶性骨肿瘤、重性精神病等35种大病补偿8886人次。详细》
通辽市:新农合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30万元
今年,通辽市新农合补助标准和个人筹资标准将分别提高到420元和1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5%。完善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机制,人均筹资达到41.5元,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5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同时,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床日付费、控制住院均次费用等混合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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