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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无证违规作业引发火灾 被公安部门拘留10日
内蒙古新闻网  16-05-03 11:16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近日,在一起电焊作业中,乌市市民陈某因无证违规操作导致出现火灾,根据相关法规,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原来,陈某在一个楼顶进行电焊作业时,因电焊熔珠掉落在下方可燃物上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经乌市公安消防大队事后调查,此起火灾的原因是陈某无电焊操作证,违章电焊作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乌市公安消防大队将此事反映给了乌市公安局,经核实后,公安部门对陈某进行了拘留10日的处罚。乌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在进行电焊作业时一定要找有正规操作证的技术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在作业时要将电焊现场周边特别是下方的可燃物清理干净,以防引起火灾。(通讯员魏庆军)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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