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以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建成3个自治区级、9个盟市级、78个旗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并投入使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初步形成,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升。
当灾害发生时,全区可以统筹安排,就近调拨帐篷、折叠床、棉衣被等救灾物资,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使受灾群众12小时内可以获得紧急救助。
2015年4月15日下午3点39分,阿拉善盟发生5.8级地震。地震发生后,自治区第一时间安排调拨救灾物资。当时,盟所在地距离震中有120多公里,而乌海市距离震中只有不到50公里,为了使受灾群众尽快得到救助,自治区减灾委在安排盟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调运救灾物资的同时,还安排乌海就近调拨救灾物资。地震发生5个小时后,从乌海起运的50顶帐篷、300套棉被褥全部到位。当晚9点多,第一批急需转移安置的94名受灾人员已经吃上了热饭,喝上了热水,住进了帐篷。 “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好处在于发生灾情后,自治区可以统一调配物资,受灾地点离哪儿近,就从哪儿就近调拨救灾物资,在最短时间内把救灾应急物资快速调到发生灾害的地方,使受灾群众得到救助。”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于睿说。
在采购救灾物资时,自治区结合牧区风大、帐篷不易固定的情况,专门采购了适用于牧区的救灾蒙古包。目前全区共采购蒙古包2500多顶,每个盟市和牧业旗县都有配备。在2015年4月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草原大火发生后,当地为每一户需要安置的受灾牧户都发放了蒙古包。为提高紧急救助效率,自治区和各地每年还会举行救灾培训和救灾演练,很多救灾人员最快两三分钟就可以搭建一顶帐篷。
为保证受灾群众尽快吃上热饭喝上热水,内蒙古大部分旗县都与当地食品企业和运输企业签订协议,在有灾情发生的情况下,企业生产的食品要优先为受灾群众供应。“这样做不仅最大程度保证了食品的新鲜,也为救灾工作的开展争取了时间。”于睿说。
在增强应急救灾能力的同时,自治区还不断丰富各地的救灾装备。目前,国家和自治区为内蒙古69个旗县配备了救灾应急专用车辆。自治区为各盟市和多灾易灾及边境旗县配备了81部海事卫星电话,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政部门灾害管理人员配备了204部报灾专用手机,使各地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记者 霍晓庆)
《内蒙古日报》(2016年5月12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