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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为全区基层法院配发巡回审判车
内蒙古新闻网  16-05-12 08:3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胡毅峰出席授车仪式

  5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举行全区法院巡回审判车授车仪式,为全区基层法院配发84台巡回审判车。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出席授车仪式。

  胡毅峰指出,巡回审判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作为审判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其审判方式贴近群众,兼具矛盾化解和法制宣传功能,能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诉讼开支,避免诉累,有助于增进人民群众的感情,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这次配发的巡回审判车辆,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于一体,所有车辆具有在车内开庭、庭审现场录制、制作法律文书、远程签章等办公设施,是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移动巡回审判法庭,这对于创新和丰富司法为民载体、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胡毅峰要求,此次接受车辆的法院要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将“巡回审判”所蕴涵的“深入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司法精神充分运用于工作实践,进一步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增加巡回办案数量,将巡回审判延伸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理好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 (记者白丹)

  《内蒙古日报》(2016年5月12日02版)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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