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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和铲除邪教 让祖国北疆风景线更加亮丽
内蒙古新闻网  16-05-12 08:3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邪教是当今世界的三大毒瘤之一。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邪教的真实面目,避免上当受骗,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栏目,重点讲述什么是邪教、邪教的特征及危害等问题,使大家能进一步提高识别、抵御和有效防范处置邪教的能力。

  在人类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邪教却犹如一场“瘟疫”在世界范围内滋生蔓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危害。邪教与恐怖主义和毒品一起,被称为危害人类安全的三大“毒瘤”。

  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决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能神”“门徒会”等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在我国和我区部分地区秘密发展,活动频繁,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遏制和彻底铲除邪教,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危害,维护内蒙古的和谐与稳定,已成为我们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

  遏制和铲除邪教,要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的认识。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反邪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制定的“8337”发展思路,旗帜鲜明地同“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作坚决斗争,决不能让邪教问题成为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因素。

  遏制和铲除邪教,要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识别、抵御邪教的能力,是遏制邪教发展蔓延的治本之策。要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科普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进一步揭露邪教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恶本质,宣传反邪教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反邪教氛围。

  遏制和铲除邪教,要坚持走依法治理的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这是新形势下,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邪教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的方针政策,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教头目和骨干分子,我们一定依法予以惩处;对受邪教欺骗、蒙蔽的普通群众,我们要千方百计地进行教育转化、挽救解脱,使他们早日回归到正常社会生活。

  遏制和铲除邪教,要充分发挥各族群众的积极作用。广大群众是反邪教工作不竭的动力源泉。反邪教工作,只有坚持为了群众,才能避免更多群众受到邪教危害;只有坚持依靠群众,才能有效遏制邪教的滋生蔓延;只有坚持发动群众,才能最终取得反邪教斗争的根本胜利。要广泛建立群众性反邪教组织,充分发挥各界群众在反邪教斗争中的积极作用,真正打一场反邪教的人民战争。

  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更是一场维护边疆和谐稳定的政治斗争。正义终将战胜邪恶,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遏制邪教、铲除邪教,为把内蒙古打造成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北疆亮丽风景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赵斌)

  《内蒙古日报》(2016年5月12日02版)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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